52.引进竞争机制,聘请一流专家和机构对城市发展进行高起点、高水平规划。年内重点抓好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城市空间体系规划、里口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威海至文登城市带概念性规划以及北海旅游度假区旅游发展规划、青岛路两侧城市设计等一批城市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市建委、规划局。
53.高标准建设,确保精心策划、设计、施工好每一个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市建委。
54.抓好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责任单位:市建委及有关部门。
55.植树造林。重点抓好桃威铁路、309国道、威石路等5条主要道路及各市区主要进出口可视范围内的山坡地绿化。全年完成造林20万亩,植树2200万株,森林覆盖率提高2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56.启动生态市建设和国家园林城市群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建委、环保局、林业局。
八、民营经济和县域经济
57.进一步落实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扶持措施。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局及有关部门。
58.鼓励民营企业采取收购、兼并、控股、租赁等形式参与公有企业改制,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经营性基础设施和公益性事业领域。责任单位:市体改办、中小企业局及有关部门。
59.建立健全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诚信评价体系、人才培训体系、法律服务体系,建立民营企业担保基金。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局、人民银行、司法局、财政局、银监局。
60.加强指导,搞好调度,确保全年个体私营经济销售收入增长25%以上。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局。
九、各项社会事业
61.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提高自主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62.加快技术交易市场和中介机构建设,增强市场机制对科技资源的配置作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63.优化整合市区高中教育资源,加快市区中小学校舍建设,搞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64.提出具体意见,加强行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三支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65.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应急能力,年内完成市级传染病医院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66.健全完善法律援助体系,依法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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