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17日)废止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
(豫政[2003]4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适应农业市场化、国际化的新形势,进一步推进农村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竞争力,必须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此,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大意义,明确目标任务
1.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各类龙头组织的带动,将农业的生产、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实行一体化经营的一种新型的农业经营方式。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伟大创举,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必由之路。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经营既适应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又较好地适应多层次农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对于各产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拓展农业发展的空间和领域,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竞争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引导下,取得了明显成效。龙头企业数量增加,带动能力逐步增强,利益机制不断完善,在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仍比较低,发展不平衡,尤其是大型龙头企业不多,农产品知名品牌较少,缺乏竞争力,抗御风险的能力不强;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较低,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有些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够规范,农民利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有些地方对龙头企业的支持服务不够,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屡禁不止,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这些问题应引起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3.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目标是:到2005年,省级龙头企业发展到100家,每家年销售收入过亿元;农产品名牌数量明显增加,达到200个左右;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组织数量发展到4000个左右,带动农户的数量占总户数的40%以上,农民增收超过50亿元;农民的恩格尔系数下降到45%以下;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组织基地生产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达到90%、40%、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