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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委关于加快研究开发资源共享成果转化三大科技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

  以“共建、共享、开放、高效”为原则,创新科技平台建设的管理制度,加快相关管理办法、规则、标准的制定。近期将重点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大型精密仪器协作共用,风险投资管理,实验动物管理,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企业孵化器建设,科技中介服务行业自律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三)组织结构
  三大科技平台各类机构应当是独立实体,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可与依托单位共有一个法人代表;重点实验室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其主任原则上应为市级以上(含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资源共享、成果转化类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组织结构模式,探索实行理事会管理制度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三大科技平台各类机构的建设均应成立由依托单位、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共同组成的建设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服务平台发展规划,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平台机构可设立由同一行业权威人士及依托单位主要骨干组成的专家咨询机构,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四)运行机制
  三大科技平台的各类机构应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在承担市级以上重点科研任务、社会公益性任务的同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承接科研、工程化开发、技术服务等有偿服务委托,实现自主分配、自负盈亏、自我发展。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人事、财务、资产、分配、考核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五)经费管理
  纳入三大科技平台建设计划的各类机构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市科委科技能力建设计划专项资金、市级主管部门配套经费、依托单位自筹经费及争取的国家科技经费。其中,市级科技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和国家科技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实验研究开发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及引进必要的技术软件;基本设施建设所需资金,应由主管部门配套和依托单位自筹为主,并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参与解决。
  建设经费实行独立核算。市级和国家科技经费须严格遵循科技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挤占。
  三大科技平台中各类机构的运行经费供给,原则上以依托单位为主,市科委通过“给政策、给任务”的方式,创造宽松外部环境,保障其正常运行和发展。
  (六)过程管理
  平台建设应遵循“边建设、边开放”的原则。项目建设期间,实行年度报告与评估制度。主管部门根据建设期限制定过程评估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的中期评估和过程管理。对分年度滚动实施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完成前一年度建设任务的基础上,才能拨付后续建设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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