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年开始,分批启动科技平台示范工程项目。首批启动的示范工程项目包括:创伤烧伤复合伤国家重点实验室、输变电设备安全及电工新技术重点实验室、家蚕基因组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等5个示范重点实验室;微光机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轻合金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车辆模拟与试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模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环境腐蚀与防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0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协作共用服务网络、文献信息资源数字化共享平台等5个资源共享平台项目;生产力促进中心重组、技术产权交易所等5个转化服务平台项目。
四、方式与步骤
市科委负责对三大科技平台建设进行统一规划,不定期发布各类平台建设指南,通过科技能力建设计划予以支持。从2004年起,每年安排经费2000万元左右支持三大科技平台建设,项目按建设期限分年度滚动实施。
三大科技平台建设采取新建、重组、增强、认定四种方式进行,建设期限一般为2至3年。对我市目前没有而技术创新活动必需的支撑平台,依托在国内具有相对优势的学科和技术单位,以新建的方式加快组建;对目前已有的,在学科、技术和服务领域相近的科研开发和服务机构,采取重组的方式,整合资源,做大做强;对目前具有一定雏形、有依托单位、服务功能较弱、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平台,加大投入,采取增强的方式建设;对符合我市科技发展重点,目前已具备较好基础、运行良好的机构,给予相关的市级认定。
实施步骤分两个阶段:
规划与示范阶段(2004—2005年):制定三大科技平台建设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共享规章制度;分批实施三大科技平台建设重点项目,在基础性、公益性科技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服务方面取得重点突破,认定一批科技平台重点机构。
全面推进阶段(2005—2007年):基本建成涵盖重点学科和重点行业、优势产业领域的研究开发体系、资源共享体系和成果转化中介服务体系;建立完备的科技平台建设制度体系和完善的运行机制。
五、实施与管理
(一)政策扶持
对以下项目优先扶持:科研院所结合自身资源、技术优势提出的平台建设立项申请;产学研结合、部市共建、行业部门牵头实施以及对科技资源有效整合的立项申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依托单位提出的立项申请。
对三大科技平台的各类机构在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认定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二)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