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切实加强涉农收费管理,认真清理整顿各项涉农收费,全面实行涉农收费项目、标准公示制度,落实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严格执行《河南省农村村内公益事业筹资管理暂行规定》,决不能把“一事一议”筹资变成农民负担的固定项目。切实加强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的管理,2003年每个农村劳动力承担的“两工”量不得超过10个,并严禁以资代劳。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运用农业税减免政策,确保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每个农户负担要比其2001年的总负担有所减轻。加快推进各项配套改革,精简乡镇机构,转变政府职能。认真搞好农村并村、并校改革,落实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健全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抓紧完善农民负担监测、信访举报、检查监督、案件查处等制度,实行违反农民负担政策“责任追究制”。
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切实做好5个省辖市粮食风险基金直接补给农民的试点工作,探索总结对农民直接补贴的经验;对未实行粮食风险基金直接补贴给农民的省辖市,要继续落实好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定购和应税粮的政策,对农民完成定购和应税粮任务后交售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粮食,国有粮食企业也要按照购得进、销得出、有效益的原则,积极组织收购,满足农民售粮要求,保护农民的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同时,还应做好粮食市场化改革的准备。各地要结合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农村税费改革,积极探索对农民直接补贴的有效办法。
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农村信用社要加快改革和发展,壮大资金实力,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政策性银行要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信贷投放。有关金融机构应增加农村小额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创造搞活农村经济的条件。
积极推动农村医疗卫生的改革和发展。加大农村公共卫生投入,抓紧完善疫情信息网络、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疫病防治机制。积极稳妥地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探索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因患传染病、地方病等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
完善农村土地征用制度。贯彻实施《
农村土地承包法》,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的指导,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加强征地管理工作,严格监督检查,切实保护好耕地。对土地被征用而失地的农民,要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防止出现农民失地又失业的现象。今年年底前,各省辖市要集中力量对农村土地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严肃查处乱占耕地、侵犯农民权益的违法乱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