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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实行“五公开一集中”措施进一步规范征兵工作秩序的通知

  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公章和体检、政审专用章等印章,由市(地)征兵办公室统一安排启用和封存。
  三、坚持搞好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实行“五公开一集中”的社会氛围
  实行“五公开一集中”措施,进一步规范征兵工作秩序,是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的客观要求,充分代表了广大适龄青年、家庭和人民群众的意愿,是得人心、顺民意的社会性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各级领导和全体征兵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而且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各级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特别是要搞好“国防教育宣传月”和“征兵宣传广场”等活动,广泛深入地搞好宣传教育。
  要搞好征兵工作人员的教育。要充分利用征兵工作业务集训,专门组织征兵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别要搞好“五公开一集中”措施的学习,提高人员廉洁自律,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增强抵制不正之风的能力,养成自觉按规定办事的良好作风。各级兵役机关要定期专题分析廉洁征兵形势,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要搞好对接兵部队的教育。要专门安排时间召开接兵人员会议,宣传我省实行“五公开一集中”的措施和办法,加强对接兵人员的法纪教育,增强接兵人员遵规守纪,按章办事的观念,严格执行“八不准”规定,自觉维护人民军队的形象。同时,接兵期间,各接兵部队人员要全部编人设在当地人民武装部的临时党支部,纳入组织管理和监督。
  要搞好对广大群众的教育。征兵工作中,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传媒和板报、标语、传单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五公开一集中”的重要意义和实施办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大组织领导力度,确保“五公开一集中”措施的顺利施行
  实行“五公开一集中”措施是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新举措,涉及范围广,要求标准高。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征兵工作领导组和办事机构,严格落实征兵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把推行“五公开一集中”措施,保证新兵质量落到实处。各级兵役机关要把实行“五公开一集中”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加强与宣传、公安、卫生、教育、监察等部门的密切协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人民武装部的作用,高标准完成兵员征集工作。同时,在工作落实中要严于律己,起表率、做模范,带头执行政策规定。各级要增强保密意识,对兵员征集数量、去向等涉秘问题要注意保密,防止失泄密问题的发生。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征兵工作的检查监督。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那些工作突出,表率作用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五公开一集中”措施的顺利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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