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军区司令部关于实行
“五公开一集中”措施进一步规范征兵工作秩序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3]49号)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各军分区,各预备役师,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和《征兵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关于实行“五公开一集中”(即:公开政策规定、公开方法秩序、公开审定新兵、公开阶段结果、公开监督渠道,集中办理入伍手续)措施,进一步规范征兵工作秩序的意见。
一、着眼军地建设需要,充分认识实行“五公开一集中”措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五公开一集中”措施是指在征兵工作中,坚决执行上级的征兵命令,紧紧围绕征兵工作运行过程中的各个关键环节,通过对政策规定、标准要求、方法程序、监督渠道和应征结果等实行公开化,规范工作运行机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以保证兵员征集工作的公正和质量。在征兵工作中实行“五公开一集中”措施,是新时期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方式,是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提高兵员质量的具体措施,是直接关系到军队质量建设的一件大事。
实行“五公开一集中”措施是确保军队实现跨越式发展,完成机械化、信息化双重历史任务的必要前提。走有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加强军队质量建设,是邓小平同志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和江泽民同志国防与军队建设的一贯要求。党的十六大指出,要努力完成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双重历史任务,实现我军现代化建设跨越式发展。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加强军队的质量建设。军队的基础在士兵,士兵的基础在新兵。兵员质量的好坏,关系到我军能否适应新军事变革的要求,关系到能否熟练掌握和使用新的武器装备,关系到未来高技术局部战争的成败,也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因此,必须要站在战略全局的高度,下大力抓好“五公开一集中”措施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征兵工作秩序,努力提高兵员质量,加快我军机械化、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我军跨越式发展。
实行“五公开一集中”措施是提高军队战斗力,确保其履行根本职能的必然要求。当前和平与发展仍然是世界的主题,但世界并不太平,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以及国内外敌对势力对我国的威胁袭扰一刻也没有停息,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依然是人民军队的首要任务和根本职能。履行好这一职能,必须要着力提高人民军队抵御外敌和巩固政权、维护统一的能力。这就要求全省各级在征兵工作中,将实行“五公开一集中”措施作为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手段和方式,把好新兵征集关口,认真筛选新兵,确保为部队输送高质量的优质兵员。
实行“五公开一集中”措施是树立政府职能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当前,我省征兵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各级兵役机关和广大征兵工作人员做了大量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征集任务。大力推行“五公开一集中”,可以进一步增强征兵工作的透明度,更广泛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可以有效地解决征兵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政策观念淡薄,随意放宽条件、降低标准、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促进廉洁征兵,对维护党和政府及兵役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