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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市州地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失效]

  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要按照客观因素和开支标准,合理测算所属县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政权正常运转等基本支出需要,力求公平、公正、合理。转移支付的形式要简捷规范并相对稳定。
  四、合理确定县对乡财政管理体制
  按照县乡事权划分范围,妥善处理县(市、区)与乡(镇)的财政分配关系,避免向乡镇财政转嫁支出。要结合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及发展潜力、财政收入规模、人均财力水平、乡村人口等因素,将乡镇划分为不同类型,分别实行不同的财政管理体制。对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规模较小的乡镇,其财政支出可由县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补助予以弥补,或由县级直接管理,以保证其合理的财政支出需要,对经济较为发达、财政收入规模较大、财政收入能够满足自身需要的乡镇,可实行相对规范的财政管理体制,以调动其发展经济、增加收入的积极性,并要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要加强对乡财政的管理,提高其依法理财的水平。乡镇财政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除接受中央转贷资金外,不得举债搞建设性项目,不得为企业、建设项目出具担保。
  五、制定完善配套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一)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调整支出结构,区别轻重缓急,合理确定财政支出顺序。对国家统一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性支出,各级财政要足额安排,确保基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以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等按时足额发放。在基层政权基本财政支出需要没有充分保证的情况下,不得将财政资金投入到其他领域。
  (二)要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供给范围,解决财政供养人口过多、包揽过宽的问题。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实行定员定编,对超编人员,要采取措施,限期清理辞退。要加强对事业单位机构审批和编制的管理,建立编制和人员管理的财政约束机制,科学核定事业单位的拨款数额,改进事业经费的拨付办法。
  (三)要稳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各级财政要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和预算外资金管理,统筹预算内外资金,通过实行部门综合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制度、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会计委派制度等改革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建立有效的财政激励机制。在完善市(州、地)对下财政管理体制的同时,要建立有利于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有利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有利于促进财政收支平衡的财政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县乡责任,充分调动其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不断增强财政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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