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策措施
(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按照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体制创新与制度建设、督促检查与舆论监督相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思路,加强制度创新,敢于动真碰硬,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不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加强制度创新。进一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完善政府调节经济、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扩大企业的投资决策权。推行政策、程序、资金、人员、结果公开和时限承诺的“五公开一承诺”制度和“一站式”服务。推进电子政务,开展网上服务。建立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延时追究制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实行末位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制度。加快开发区管理机制的创新和配套环境建设,率先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坚持立、改、废,继续清理、修订和完善现行的法规政策。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制度,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严格就业准入制度。创造公平、透明、平等的投资环境,使投资者的投资活动既受约束,又受到保护。
敢于动真碰硬。在树立先进典型的同时,抓紧解决一批投资纠纷案件,特别是依法解决那些长期积累下来、久拖不决的典型案件。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及时解决土地征用、拆迁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清理各种收费项目。实行收费公示制,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管理、收缴分离”的征管体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舆论监督,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
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围绕做大做强有色冶金、石油化工、食品医药等产业,请国内外知名企业来兼并、“嫁接”全省最优良的资产、最好的企业。围绕高新技术在甘肃段实现产业化,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外商投资和股份制企业。吸引国外大集团、大企业将产品加工基地和研发中心落户甘肃段。引导外资参与有色、冶金、石化、医药、食品、机械、轻纺、建材等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产品换代和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投资农业、基础产业、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产品出口型项目。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申请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吸引东部企业通过独资、控股、参股、兼并、收购、联合等多种形式,参与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和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坚持进出结合、以进促出的原则,大力发展加工贸易,扶持出口创汇大户。积极开拓中亚、中东、俄罗斯等新兴出口市场。大力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鼓励能够发挥甘肃段比较优势的对外投资,开发利用急需的矿产资源。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进制度创新,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培育发展甘肃段的建设主体。
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继续推进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和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进和加强监管机制,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逐步剥离社会职能。按照“明产权、转机制、变身份、增效益”的思路,以出售、拍卖、破产、解体、租赁为主要形式,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中小企业改革。积极引入民间资本、私营企业和境外企业,通过兼并、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优势企业为核心,积极培育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成为甘肃段的工业“航空母舰”。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引导非公有制经济采取参股、控股、租赁、兼并、联营、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催生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制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目录,引导和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业、大企业的配套服务和产品深加工、优质高效农业、农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产业、外向型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等,建成一批非公有制企业。积极引进外资和外省个体私营企业落户甘肃段,引入一批非公有制企业。鼓励非公有制企业联合发展,加强企业管理,加快技改步伐,发展特色产品,争创名牌产品,促进经济活力和效率的提高。
切实改善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环境。加快立法,强化服务,规范行为,综合治理,把省委、省政府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增加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贷款。发展各类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组织,建立多种所有制共同出资的融资担保运营体系。组建全省性企业融资再担保中心。研究制定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中小企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发展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帮助民间投资者建立规范的产权制度、财会制度和人员培训制度,营造良好创业环境。
(三)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加快市场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