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府[2003]7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
行政许可法)是一部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法律。保证
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地实施,并以此促进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严格依法行政,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为做好
行政许可法实施前的有关准备工作,省政府制定了《海南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作方案》。现将这个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海南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的有关工作,根据《国务院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的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动员部署和培训宣传
(一)省政府近期将组织进行如下工作:
1.2003年11月下旬,召开全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省政府主要领导到会作动员和部署。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所属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所属政府法制机构的领导参加会议。
2.2003年11月下旬,举办一期
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所属部门的分管领导以及所属政府法制机构的领导参加培训。具体工作由省法制办公室负责。
3.2003年12月中旬,为省政府全体会议成员举办一次行政许可法讲座。
(二)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
行政许可法。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都要对学习、宣传、贯彻
行政许可法作出具体部署。要抓好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使每个工作人员都掌握
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和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