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
原莆田—福清等三条行政区域界线更名的批复
(闽政文[2003]395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原莆田—福清等三条行政区域界线更名的请示》(莆政〔2003〕24号)和《关于原莆田—福清等三条行政区域界线更名的补充请示》(莆政〔2003〕65号)悉。根据《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莆田—福清线更名为涵江—福清线;莆田—永泰线更名为涵江—永泰线;莆田—仙游线以仙游—城厢—涵江三交点为分界点分成两条界线,南段(长84.568公里)更名为城厢—仙游线,北段(长27.618公里)更名为涵江—仙游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