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
附件四: 2004年基数采集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1.基数采集企业用安装程序可延用2003年的所发放的“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采集系统”光盘。(本光盘是由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所发放)
2.如果企业计算机中2003年安装的基数采集程序仍可使用,企业则不需要重新安装。只需将社保所下卸的最新数据读入,覆盖原有数据,即可采集2004年基数。(比例不维护只做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的采集)
3.本系统只适用于win95/win98/win2000操作系统。
4.安装注意事项:
a. 如果机器上安装过基数采集程序。请确定是否可正确使用基数采集程序。如果不能正确使用请到控制面板中删除。选择控制面板中的添加删除程序一项,进入后查看是否有:“JSCJ” 如有请选中后进行删除,删除后请重新启动计算机。
b.安装基数采集程序时,安装序列号为单位法人代码。
c.安装时会出现DOS黑色界面,语句处理完毕后机器会自动关闭此界面。
d.安装操作可参照光盘中的“安装说明.txt”文件。
5.数据读入:选择“数据转换”下的“导入导出数据”图标,在“数据读入及卸出”窗口中,首先选择要操作的险种类型,然后点击“请选择数据文件路径”后面“文件夹”小图标,在弹出“另存为”窗口中选择从社保下卸的文件后即可读入。如读入单位代码为60002295单位的养老保险,路径选择为A盘下的60002295下的养老下的README.TXT文件即可读入数据。
6.数据卸出时首先要在软盘中新建.txt(文本文件),并在系统中“数据读入及卸出”先选择要操作的险种,然后点击“请选择数据文件路径”后面“文件夹”按钮后,选择您先前在软盘中建立的文本文件,最后点击“卸出数据”按钮卸出数据即可。
7.人员只能减少不能增加,若要增加人员需到所属社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后,重新下载数据并读入,才能够使用。
8.在将养老基数复制到失业基数时,只有电脑序号相同的情况下才能复制。
9.操作注意:
a. 录入数据后及时确认存盘。
b. 失业基数采集完成后,请勿重新生成。
10.打印《基数采集表中》的“上年度在本单位缴费月数”一项不用填写数据。
11.如再有疑问请参照:
a.基数采集操作流程
b.社会保险缴费管理系统基数采集说明书
c.问题与回答
以上文件存放路径:光盘和资源管理器中的VST(或者自己定义的)目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