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物流中心。要组建、培育现代物流企业,全面推进物流组织方式和营运流程创新。引导流通企业接受物流配送外部化的发展趋势,把经营活动中专业性较强的物流配送业务交给专业的第三方物流机构代理。杭州流通企业的仓储、运输、货代等业务部门(或企业)要通过资产重组、联合、兼并,并吸纳其他系统仓储存量资产与资本,组建面向社会的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第三方现代物流中心。其作业基地可设在目前仓储、运输企业相对集中的城北地区或落户到物流园区。同时,要建设好系统内配送中心,主要承担规模型连锁企业对门店的商品配送业务。要实现连锁企业所有门店都通过现代物流配送。鉴于目前我市连锁企业门店数量还不上规模,可先设总部配送中心,随着门店数量增加,区域扩大,再组建现代化配送中心,并承担一定的第三方物流职能。
(五)改造提升商品市场
杭州市区商品市场要通过缩减总量与调整布局、资源整合与体制创新、功能创新与“农改超”塑造新形象,发挥新功能,实现公司化经营,逐步提升为现代批发中心。
1、缩减总量与调整布局。目前,我市商品市场总量过多,相当一批市场经营项目雷同,规模小、设施差、交易方式落后,尤其是设在主城区的商品市场,影响道路畅通,有损城市形象,且与土地使用价值极不相称。要从提升商业现代化水平出发,整合兼并一批、迁移一批、停办一批。今后,在市区中心地带原则上不再批建无产业依托或无规模集散优势的商品市场,一律停建日用消费品市场。规划期内,要对杭州市区现有商品市场实施大力度整合缩减。
商品市场一般应建立在交通便捷的城市外围地区。对现有布局,要组织实施战略性调整,按商品类别和行业特点,建立市场园区,分区分类向园区集聚,整合形成规模优势。规划期内,现有主城区商品市场大部分要向园区转移。在城西、城东外围地区可建立建筑装饰材料市场园区;在东新北路与石桥一带可建立物资、金属材料与汽车及配件市场园区;在丁桥或与余杭接壤地带建立农副产品市场园区;在萧山区可建立苗木、花卉市场园区等。由市贸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规划,经审批后分期组织实施。
2、资源整合与体制创新。要推进商品市场通过兼并、联合、重组,解决重复建设和“低、小、散”问题;培育发展有产业基地为依托的、或虽无产业基地依托,但具有拉动产业发展优势的商品市场;商品市场要向规模型、特色化、外向型发展。
要改变由主办者或开发商出租摊位、只施行物业管理的经营管理模式,引导市场举办者、经营者向企业化方向发展,一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办市场。可由市场主办者、生产流通企业、经营大户三方共同组建股份制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实现市场主体法人化、经营公司化。
3、功能创新与“农改超”。要改革传统低层次的经营方式,积极采取总代理、总经销、特约经销等方式,大力引进国内外著名品牌,塑造品牌市场形象。要以现货交易方式向展示、订单和网上交易转变,并要积极创造条件向现代批发中心转变。
要顺应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和对现代生活节奏追求的需求,积极组织实施“农改超”工程,通过对传统农贸市场的业态提升、整合改造,鼓励盘活存量商业网点,加快将传统农贸市场向连锁生鲜食品超市升级。生鲜食品超市实行公司化经营,建立货源基地、加工配送中心,形成现代供应链,由连锁企业规范管理,统一合理配置资源,企业法人接受政府、社会和消费者监督。要结合旧城改造和社区建设,以2—3万居住人口设置1家营业面积2000—3000平方米、辐射半径500—800米的生鲜食品超市的标准建设。三年内杭州市区主城区基本完成“农改超”工程,规划期末杭州市区基本实现“农改超”。从现在起,杭州市区一律不再开办传统型农贸市场,凡与新建小区配套的农贸市场,必须按净菜超市标准规划和设计进行建设。
四、政策措施
(一)提高对推进流通现代化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重视商业服务网点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克服“重生产、轻流通”的产业政策主导思想,要充分认识到推进流通现代化是推进整个经济发展、提高运行质量的有效途径;是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入世后应对国际竞争的必然要求。要把现代化流通产业置于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地位予以高度重视。商业是第三产业中的主流产业,商业网点建设是发展现代商业的基础前提和支撑条件。各级政府要把构筑重点突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商业服务网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推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来抓。
(二)加强商业网点建设的法制化管理。为加大规划的实施力度,使商业网点建设有序、健康发展,避免重复布点、结构失调、同业过度竞争、浪费社会资源现象的发生,出台我市商业网点建设的法规或政策规章势在必行,要将此列入立法计划。要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由市贸易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相关办法、规定或实施意见。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杭州市区建设大型商场和大型超市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98号)的要求,对杭州市区主城区建设3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设施实行立项前的听证制度;从严控制杭州市区商品批发市场的建设;认真落实社区(居住区)商业服务网点分类、分级建设标准,明确商业网点建设法规、规章的实施部门,以规范建设商业网点。
对本规划提出的对网点设施实行总量控制的结构安排,对不同地域、不同业态采取鼓励发展、适度发展和限制发展的意见,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加以宏观把握,引导境内外投资经营者认真加以贯彻执行。政府有关部门要相互协同,共同组织好本规划的有效实施。各区政府要加快制定本区域商业网点建设规划,并与本规划相衔接。
(三)多渠道筹集资金。对本规划实施中需要的大量资金,要坚持以市场运作为主,多渠道筹集的原则。要引导有实力的商贸企业,投向发展新型业态,拓展新居住区市场空间;要利用我省民营经济发展迅速、民间资本活力和潜力巨大的优势,大力吸纳民间资本投入发展现代商贸业,对符合规划要求,不论项目主体性质,一视同仁给予享受有关政策,实行统一税费。要扩大开放,加强国际合作,开展境外融资。要在引进资金的同时,引进先进组织形式、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和人才,加快我市商业网点现代化建设进程。
(四)推进高新技术应用。要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商业网点建设、运行管理、服务的技术含量。要推进商业信息化基础建设,运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改造传统业务流程;推广供应链管理、单品管理等先进手段,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推广网上采购、交易、服务。
(五)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步实施。商贸业属竞争性行业。商业网点的现代化建设和各级商业层面的形成,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实行市场化运作,充分利用在市场经济作用下的实力经济对网点建设的拉动能力。要有效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作用,出台相关地方法规和政策规章,使网点建设规范、有序;对符合发展方向、居民需求迫切的“农改超”、连锁经营、保护发展“老字号”和商业街建设等,在用地、财力等方面要给予政策支持;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投资方向的信息引导,改善服务,搞好部门协调,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本规划顺利实施。
附件:1.杭州市地方标准商业分级设置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