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
 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宁政办发[2004]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近期,全国一些地区接连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2月5日晚,北京密云县迎春灯展发生踩死挤伤游人的特大恶性事故,造成37人死亡,15人负伤。胡锦涛总书记做出重要批示,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尽最大努力抢救受伤人员,妥善处理死亡人员的善后事宜。2月15日,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共有53死亡,71人受伤。同日,浙江嘉兴发生特大火灾事故,39人死亡,4人受伤。1月份,全市共发生火灾事故296起、死亡5人,两项指标均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上升。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一次敲响了警钟。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特别是防火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的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当前空气干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时至“两会”临近,做好安全生产和防火工作至关重要。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和建设平安南京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任何时候、任务情况下,都不能麻痹大意,疏于管理。要在组织上强化领导,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要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此基础上,市、区县政府要召开专门会议听取情况汇报,针对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研究并采取严密措施,突出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把各类事故的发生减少到最低限度。要切实做到重要单位的排查督促到位、隐患整改到位、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位、安全生产宣传到位。已经发生重大火灾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地区和单位,要尽快查明原因和责任,对有关当事人和领导者作出严肃处理,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和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二、立即开展一次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