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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发布《深圳经济特区第一批捐献移植用人体器官种类目录》的通知[失效]

  (一)年龄要求:原则上新生儿—50岁的人都可以作肝移植的供体,年龄没有绝对界限,供者的生理状况和过去病史是决定肝脏是否能用来移植的关键因素。
  (二)常规检查项目:
  1.肝功能试验:包括直接和间接胆红素、LDH、AST、ALT、ALP等项目,每4—6小时一次;
  2.血糖、总蛋白、淀粉酶、GGT等,每4—6小时一次;
  3.PT、INR和PTT,每12小时一次;
  4.血常规,每12小时一次;
  5.必要时应做肝活检;
  6.测量患者的身高、体重和腹围;
  7.进行心电图及胸片检查,了解心脏及肺部情况;
  8.检测病毒抗体,乙肝二对半阴性、HCV-Ab、HIV-Ab、CMV-Ab;
  9.肝脏螺旋CT检查,了解肝动脉左右支、门静脉左右支、肝静脉左右支的直径及长度,必要时(如:进行活体肝移植时)可进行肝动脉与肝静脉造影以明确血管变异情况。
  三、小肠:
  小肠供体的要求与肝脏供体相同。因此,肝移植的供体应考虑是否同时摘取小肠做肝/小肠联合移植。还应考虑是否作为胰腺移植的供体。患有肠炎、痢疾、结核、肝炎和其他肠道疾病者不能作为供肠对象。
  四、胰腺:
  胰腺供体的要求与肝脏基本相同。通常在摘取肝脏时应同时考虑是否需要同时摘取胰腺。胰腺供体的年龄要求为15岁—55岁。同样,年龄没有绝对界限,供者的生理状况和过去病史是决定胰腺是否能用来进行整块移植或胰岛细胞移植的关键因素。通常要求胰腺的供体没有以下病史:
  (一)糖尿病;
  (二)胰腺疾病;
  (三)既往无因其他疾病而致脾切除史。
  血糖升高或/和血淀粉酶升高并不是胰腺供体的禁忌症。
  五、肾脏:
  (一)年龄要求:原则上18—50岁的人都可作肾移植的活体供体,年龄没有绝对界限,供者的生理状况和过去病史是决定肾脏是否能用来移植的关键因素。
  (二)活体供体的遴选要求:
  1.供体的初筛选:
  (1)对病人讲解有关尸体和活体供肾方面的知识;
  (2)根据家庭和社会关系来决定可能的供肾者;
  (3)总结出ABO血型匹配的可能供肾者;
  (4)归纳出HLA组织配型、ABO交叉配型、淋巴细胞毒试验(CDC)的可能供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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