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实施“深圳关爱行动”为重点,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内容,促进创建工作有新的发展。继续推进创建文明市、文明区工作,深入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和“绿色社区”、“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军警民共建等创建活动,力争进入全国首批文明城市行列。
42.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国防观念。以深化城市民兵调整改革为重点,落实党管武装的各项制度,推动后备力量建设。健全快速高效的国防动员体制,提升城市人民防空建设水平。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
43.切实保障劳务工合法权益。完善劳动安全、社会保险、劳动仲裁、欠薪保障和法律援助制度,维护劳务工的合法权益。加强监察执法,做好劳务工的工伤预防及保险偿付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劳务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在加强劳务工的管理服务的同时,做好劳务工的学习培训、心理疏导、生活帮困,让广大劳务工切实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
44.关心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落实“十项民心工程”。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市、区、街道(镇)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强化再就业技能培训,扩大再就业覆盖面。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对医疗市场和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妥善安排弱势群体的生活,重点帮助伤残人员、特困群众解决医疗、住房、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继续实施“同富裕工程”,促进欠发达地区脱贫致富。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构建亲民、便民、利民的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
八、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
45.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把“一把手”建设放在领导班子建设的突出位置,对“一把手”既要选准配强,又要严格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培养和选拔政治坚定、干净干事、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两个务必”和“五个力戒”教育。扎实做好市几套班子换届前的准备工作。
46.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改革单纯以“GDP论英雄”的政绩观,树立新的政绩观,制定和实施包括社会保障率、就业率、家庭财产增长率、九年义务教育实现率、按功能区确定的生态和环境指标达标率、社会治安破案率、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率、对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能力、人口自然增长率等指标在内的新的考核评价体系。贯彻落实《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干部选拔任用的配套措施和操作规程,严格按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坚决贯彻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抓好对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在选人用人上的监督检查,建立巡查制度,对重点单位定期巡查。
47.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设立人才专门机构,加强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我市人才发展战略实施纲要和新的人才政策,筹备召开全市人才工作会议。创新人才工作机制,营造人才工作环境。坚持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改革取向,健全科学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和任用人才。坚持培养和引进并举,重点抓好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引进国内和海外高精尖人才。重视抓好劳务工素质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