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发布
《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保险业免
征营业税具体险种的通知》等215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03年11月6日 深地税发[2003]938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2001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现决定将《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保险业免征营业税具体险种的通知》等21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我局2001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体育彩票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
(1996年12月2日 深地税发[1996]662号)
各分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体育彩票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7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对体育彩票发行收入有关税收问题明确如下:
一、营业税
根据现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不征营业税;对体育彩票代销单位代销体育彩票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