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
我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导向,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改革及水利改革总体要求,区分水管单位类别,明确水管单位的性质,调整和规范水管单位管理、维护及经营关系,疏通经费来源渠道,推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分离(以下简称管养分离)。通过深化改革,力争在3到5年内,初步建立符合我区区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
——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
——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有效的水费计收方式;
——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
——建立较为完善的水利工程管理政策法规体系。
(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则。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内容广泛,同时涉及全区2.64万国营水管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是一件关系全局的大事。改革必须做到态度积极,步子稳妥,扎实推进。为此,改革必须切实把握以下原则:
1.正确处理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既要确保水利工程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又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2.正确处理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关系。既要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又要重视水利工程管理,在加大工程建设投资的同时加大工程管理的投入,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管”问题。
3.正确处理责、权、利的关系。既要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水管单位的权利和责任,又要在水管单位内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使管理责任、工作效绩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
4.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既要从水利行业的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又要积极稳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把握好改革的时机与步骤,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5.正确处理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既要努力实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又要确保新的管理体制有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6.正确处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既要解决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又要从各地、各单位的实际出发,围绕改革的总体目标,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推进改革。
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对象、主要内容及措施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对象是本自治区范围内的国营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乡(镇)水管(水保、水利)站(所)是我区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最基层的水利工程管理组织,承担着指导本乡(镇)的防汛、抗旱及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职能,其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人员经费及公务费用,未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的,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及措施如下:
(一)明确权责,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