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我区“两基”攻坚任务。1998年,我区已经实现了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除上林、马山、隆安、天等、大新、江州、龙州、宁明、融安、融水、三江、金秀、忻城、罗城、环江、南丹、天峨、东兰、凤山、巴马、都安、大化、上思、平果、德保、靖西、那坡、凌云、乐业、隆林、田林、西林、田阳、富川、东兴、蒙山、藤县、灌阳、恭城、临桂、阳朔等41个县(区)外,其他地区已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自治区决定加大“普九”攻坚的力度,到2007年,上述41个县要全部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以上,初中阶段入学率达95%以上,青壮年文盲率降到5%以下。各地要将“普九”工作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与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自治区各部门、各相关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制定工作规划,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普九”目标的实现。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加快危房改造进程,加强中小学校舍和初中寄宿制学校建设,扩大初中学校招生规模;要以城市名校为依托,积极改造薄弱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要加强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满足“普九”攻坚的需要;要发展现代远程教育,推进农村中小学教育现代化建设;要建立城市和发达地区对口支援贫困地区的制度,帮助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要动员全社会关心和帮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控制中小学生辍学率,提高入学巩固率;要大力提高女童和残疾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今后地方新增扶贫资金要支持贫困乡村发展教育事业。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的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并每年督促检查一次,狠抓落实,确保“普九”目标实现和巩固。
(二)认真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扶贫关爱项目”和“学校减负项目”。
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要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基本消除现存危房。进一步完善校舍定期勘察、鉴定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保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维护、改造和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纳入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把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从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学校危房改造,确保师生安全。各级人民政府要千方百计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经费,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我区中小学D级危房校舍的改造问题。
实施“扶贫关爱项目”。为实现并巩固“普九”成果,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真正体现农村义务教育办学的政府行为,减轻农民负担。要逐步建立起我区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助学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中小学助学专项资金,到2007年,争取对全区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贴”(免杂费、免书费、补助寄宿制生生活费),努力做到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