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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省法制办关于“信用安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围绕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主体的建设,逐步建立以各级政府为主体和电子政务为基础的政务信息公开披露体系、以行业协会为主体和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同业信用体系、以企业自身为主体和风险管理为基础的自我内控信用体系、以信用中介为主体和市场运行为基础的社会信用服务体系等。近年内要通过实施“十万企业信用工程”,抓紧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发布查询系统,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发布、查询、评价的社会化。力争用5年的时间,使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有较大提高,企业信用制度基本建立,个人诚实守信蔚然成风,初步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社会风尚。
  近期主要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起步阶段,从现在起到2004年底,开展征信宣传、教育与培训;出台征信管理条例或办法;初步建立同业征信、联合征信信息网络平台、重点企业信用数据库及查询发布系统。第二阶段为全面推进阶段,从2005年—2006年底,建立全省企业数据库,初步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进一步发展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完善信用法律体系。第三阶段为完善阶段,从2006年到本届政府任期结束,基本建成较为完整的政府、企业、个人信用体系,形成以“政府依法监管、市场规范运作”的信用管理和服务机制,实现“信用安徽”建设的阶段性目标。
  二、建设“信用安徽”的主要任务
  建设“信用安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全社会长时期的共同努力。在今后5年内,必须以政府信用为先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规范信用行为,健全信用法制,培育信用需求,完善信用监管,逐步创立良好的信用环境。
  (一)规范信用行为
  1、大力树立政府信用。建设“信用安徽”,各级政府要率先垂范。一是要抓好政府自身信用建设,通过转变职能,强化公共服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增加政务活动的透明度,取信于民,提高政府的公信度。二是要通过政府推动,全面促进社会信用建设。通过积极整治危害社会信用的各种行为,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净化市场经济环境,依法进行信用监督,引导社会舆论,树立社会信用意识,着力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2、综合整治企业信用。通过采取综合措施,着力提高企业的信用水平。一是引导企业加强内部信用建设,通过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增强内部信用管理责任制,加快建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基本信用制度,构筑企业信用基础。二是抓好企业质量信用建设,抓紧建立推广标准化体系、计量检测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推进标准化生产,开展争创名牌企业、名牌产品活动,树立优质皖货形象,全面推动企业产品质量信用建设。三是继续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促进我省企业争创“消费者信得过单位”、“重合同守信用单位”,提升企业商业信用等级。四是积极利用“金关”、“金税”、“金卡”、“金盾”、“金财”的网络系统,促进企业增强依法纳税的意识,提高企业的纳税信用。五是强化企业外部的资信管理,建立严格的信用约束机制,规范企业信用。要建立行业信用守则,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同行业自觉形成维护信用的良好风气。六是发挥信用中介机构的作用,重点是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推进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强化对企业的财务失信、质量失信、债务失信等失信行为的惩罚机制。
  3、不断加强公民个人信用。一是在全社会加强诚信教育并建立诚信教育培训制度,把诚信教育纳入思想道德教育的范围,把普及信用知识、增强信用观念作为信用培训的重要内容,增强公民维护信用的自觉性。二是开展公民道德建设系列宣传活动,强化诚实守信意识。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新风尚,通过德治建设和法规制约,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道德信用素质。三是开展个人征信运作模式和政策法规的研究,积极培育个人征信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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