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各级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加强乡镇、社区文化中心(指导站)和全民健身晨晚练点建设,构建全民健身网络。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把科学健身指导和国民体质测试纳入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和社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定期举办适合不同人群的综合运动会和年度比赛,推广科学的健身方法。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各种体育活动。注意把全民健身活动与当地经济建设和文化、旅游活动相结合。鼓励社会各界资助群众体育活动,推进群众体育社会化。
三、以学校、乡镇、社区为重点,抓好青少年体育、农村体育和城市体育
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各级各类学校要保证体育课数量、教学质量和课余体育活动时间,使青少年掌握基本运动技能,养成终身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继续将体育加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对市级以上正式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实行中考、高考加分和特招政策。抓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为青少年体育锻炼创造条件。
乡镇和城市社区要把体育管理和服务列入工作范围。乡镇、社区文化中心(指导站)要配备或聘用社会体育指导员,常年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四、实施“全运争金,奥运争光”战略,提高我省竞技体育的总体实力
以在全运会、亚运会和奥运会等重大国内国际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目标,实施竞技体育“全运争金,奥运争光”发展战略。根据“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调整、完善运动项目结构,创优势项目,出尖子人才。
把各市在全运会上争金夺牌作为核心指标纳入市级体育工作考核体系。省辖市和全国体育先进县(市、区)要形成1至2项优势项目和特色项目。省要有一半项目具备在全运会上夺冠的实力,有三分之一项目具备在亚运会上夺牌的实力。
深化训练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运动项目“一条龙”管理体制。
改善教练员结构,加强教练员培训,提高教练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教练员。
建立以工作任务为核心的投入机制和突出成绩的考核激励机制。改革分配制度,提高对有突出贡献的运动员、教练员、科研人员及其他特殊人才的待遇。完善奖励政策,按照“突出金牌、兼顾奖牌、强化激励”的原则,对承担全运会、亚运会、奥运会任务的教练员实行年薪制,逐步提高在全运会、亚运会、奥运会上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标准。认真落实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的有关政策,确保优秀运动队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