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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意见

  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把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作为构建三条战略通道、按三个层面、分三个阶段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坚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项目带动的实施体系和方法步骤,建立富有生机和活力的项目带动长效工作机制。以项目带动集聚生产要素,促进投资增长,增强经济的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以项目带动促进省委“四个专题”的深化,集聚方方面面的力量;以项目带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运作效率,改进管理服务,营造好的发展环境;以项目带动检验工作的落实和工作的成效,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导向和氛围,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必须坚持的原则是:
  1、坚持发展第一要务。要始终把发展作为富民强省的第一要务,坚持用发展来解决问题、凝聚人心、树立形象。要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突出结构调整这个主线,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把发展的目标任务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具体细化成各类建设项目、工作项目,真正发挥项目对发展的带动效应。
  2、坚持以民为本。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人民的观念,顺民意、谋民利,讲科学、重实效,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项目带动工作中。不搞长官意志,不做表面文章,反对搞脱离实际的形式主义、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3、坚持开拓创新。要把开拓创新贯穿于项目带动战略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以不怕事、想干事、干成事的劲头,以顺应发展趋势、尊重客观规律和人民群众首创精神的科学态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坚决冲破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坚决改变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坚决革除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
  4、坚持全面带动。要突出带动这个关键,抓住经济建设项目这个基础,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地区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以项目带动促进经济工作、社会事业、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事业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5、坚持增强发展合力。要把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凝聚全省上下、方方面面、海内海外的智慧和力量,作为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根本保证,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全局观念,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围绕发展,转变职能,提高效能,增强服务,放活基层,放利于民,自觉地在推进发展中体现价值、发挥作用。
  6、坚持树立推动工作的形象。要把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培育领导干部新形象,作为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一个基本要求,通过抓项目带动树立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推动工作的形象、以主要精力推动工作的形象、能够带领干部群众推动工作的形象、干部群众愿意跟着你一起推动工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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