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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闽委发[2003]11号 2003年10月22日)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第七次党代会以来的一系列战略部署,现就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实现县域经济发展新跨越
  1、深刻认识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县域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是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步伐的迫切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抓住机遇,努力实现县域经济发展新跨越。
  2、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今后一个时期是加快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县域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三条战略通道,按三个层面,分三个阶段推进,实施项目带动的战略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为重点,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快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步伐,不断壮大县域经济总量,增强财政实力,扩大就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地区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
  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全省县域经济以较快速度增长,到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经济较发达县(市)力争提前实现翻番,欠发达县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取得重大进展,人民过上比较殷实的小康生活,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等事业全面进步,依法治县进一步落实,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为到2017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3、指导原则。(1)把增强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作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实现富民强县。(2)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以市场为导向,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走各具特色的发展道路。(3)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以项目带动集聚生产要素,促进投资增长,转变政府职能。(4)立足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简政放权,激活县域经济内在活力。(5)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支持经济较发达县率先发展,引导中等发展水平县加快发展,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县的扶持力度,增强自我发展能力。(6)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依法治县,以德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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