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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我省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意见的通知

  (二)抓紧编制市、县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是“两权”市场建设的重要基础。各地要依据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结合实际,抓紧组织编制和审批本地区矿产资源规划。今后,勘查和开采项目的设置必须遵循规划的要求,不得随意改变,以保证“两权”市场项目设置科学有序。
  (三)促进矿业投资主体多元化,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各地要充分发挥本地的资源优势,制定和完善矿业投资政策,吸引省外、国外资金投入我省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鼓励多种所有制形式采取独资、合资的方式办矿。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改善矿业投资环境,及时解决矿业投资者在勘查和开采矿产资源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肃查处各种侵害投资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坚决制止干扰投资者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违法行为。
  三、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方式
  今后,凡按规定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两权”的,不允许采取协议或行政审批的方式出让。要下决心整顿“两权”二级市场,严禁非法转让“两权”,切实防止国家资源性资产流失。除探明矿产地外,凡以市场方式出让探矿权的,在原法定发证权限不变的前提下,可委托省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除煤矿和其他矿种(不含用于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资源储量规模为大、中型矿产地外,原由省级管理的采矿权,均委托省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凡过去未按规定缴纳“两权”价款的,在办理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延续手续时,均应按规定评估和处置“两权”价款。依法注销(吊销)开采规模过小、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没有保障的采矿权。凡矿产资源规划设定的禁采区、矿产资源储量不清以及现有开采规模与资源储量规模不相适应的,不允许新设采矿权;已经开采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关闭。
  四、加强领导,促进“两权”市场健康发展
  我省“两权”市场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面临的问题,需要在实践中逐步解决并加以规范。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矿产资源储量检测复核,查明矿产资源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培育“两权”市场试点的市,要继续探索,积极创新,为推动全省“两权”市场建设提供经验;已经开展培育“两权”市场的市,要逐步扩大规模,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少数尚未开展试点的市,要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尽快启动,取得实质性进展。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当好参谋,转变职能,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与效率。省国土资源厅将抓紧制定有关具体办法,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全省“两权”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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