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网络,建设适应“数字安徽”要求的“信息高速公路”
1.建设骨干网。加快全省宽带通信网建设,建成以光缆基础网络为依托,以高速传输为通道,以高速交换为核心,基本覆盖全省、安全可靠、设施功能完备、业务门类齐全的宽带通信网络。
2.整合城域网。建设以现有通信传输网为基础、多功能、高性能信息基础网络平台,促进网络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业务融合。积极采取措施,降低网络资费水准,整顿和规范网络建设与运营市场。
3.发展接入网。加快宽带接入网建设。基本建成满足多媒体终端用户的接入网络系统。在城市基本实现光纤到路边、到小区、到大楼,在农村逐步实现光纤到部分行政村。采取多种接入方式,逐步提高农村普遍服务水平。
(四)抓好应用示范,在重点项目建设中摸索经验。为实现“数字安徽”总体目标,有必要选择若干领域和专题,开展数字化应用示范,以便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进行推广。现阶段我省数字化应用重点示范项目主要包括:
1.电子政务工程;
2.电子商务示范工程;
3.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
4.安徽农业信息化工程;
5.气象监测预警工程;
6.生态安徽信息系统工程;
7.联合征信系统工程;
8.社会应急信息系统工程;
9.智能交通系统工程;
10.数字科教城及数字社区示范工程;
11.网络教育示范工程;
12.旅游管理信息系统示范工程;
13.空间地理信息基础平台工程;
14.基础性数据库工程;
15.接入网络基础设施工程。
四、“数字安徽”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做好舆论宣传工作,统一思想认识。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数字安徽”建设的作用和重大意义,提高全社会对“数字安徽”建设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激发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全社会的力量参与“数字安徽“的建设。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省“数字安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省信息化领导小组)是“数字安徽”建设以及全省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机构。各市和省直各部门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工作。
(三)创新运行机制,营造有利发展环境。充分发挥政府推动与市场主导作用,研究制定有利于“数字安徽”建设的投资、信贷、财税及价格等政策,引导市场主体发挥作用。制定完善“数字安徽”建设管理、工程监督管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市场管理、信息经营资格认证、信息网络登记管理及安全管理、标准化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条例,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确保“数字安徽”建设健康、顺利地进行。
(四)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建立共享机制。抓紧制定和实施资源共享政策,坚决打破条块分割、部门垄断、信息封锁和重复建设,鼓励网络、信息等资源共享,加快实现互联互通,形成合力,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