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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04年省级财政收支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意见的通知

  根据对2004年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编制2004年省级财政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工作部署,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依法理财,促进发展。严格依法征税,做到应收尽收;建立激励型机制,确保财政收入稳定、有效增长;落实出口退税负担政策,促进外贸出口增长;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新增财政资金重点向“三农”倾斜,向社会发展倾斜,向环境保护、扩大就业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倾斜,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制度创新,不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收支两条线”改革,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有效运用财政分配政策,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2004年省级预算编制的原则
  为了维护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合法性和权威性,确保预算收支平衡、完整统一、真实可靠,做到公开透明、准确预算,2004年省级财政预算收支安排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编制预算,坚持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省级财政收入增长要与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相适应。要按照政府的职能要求,安排预算支出,要有利于促进发展,培植和扩大财源,增加财政收入。税收收入安排要积极稳妥,依法征税。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出口退税政策,加大财政对一般贸易出口的扶持,支持我省外贸出口保持一定的增长。要依法加强非税收入的收缴和管理,确保按规定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全部足额纳入财政预算。
  (二)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到期项目支出一律收回。根据《预算法》,按照公共财政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认真解决好财政“越位”和“缺位”问题。凡2003年到期的支出项目一律取消,收回资金作为2004年省级可用财力,重新编制支出预算。如确需延续安排的,必需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
  (三)确保政权运转。保证政权机关运作和执法办案必需的基本支出,特别是省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等机关的正常运转支出,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的公检法司支出,以及外事和人民团体人员经费和公务活动的必要支出。
  (四)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确保教育、“三农”、科学、卫生、建设文化大省、计划生育等重点支出需要,并保证财政对教育、科学的投入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加大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医疗卫生建设,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构建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屏障。新增的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特别是东西两翼、北部山区。加强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工作力度,继续免收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书杂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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