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渝办发[2004]2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2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二月六日
重庆市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
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解决好当前我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专项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认真开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通过专项检查,摸清现状,查找问题,完善政策,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检查内容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本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我市结合工作实际,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总体情况,特别是树立和实践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情况,已采取和即将采取的措施。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参加。
(二)各区县(自治县、市)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情况。各地对照《通知》要求,形成自查报告。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落实。
(三)直辖以来我市各年耕地占用、基本农田使用和保护情况。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市规划局、市农业局等部门参加。
(四)我市稳定和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增加粮食生产的具体措施;今年全市春耕、备耕、越冬作物田间管理的组织情况。由市农办牵头,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