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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京安办字[2004]9号)


各区、县政府,市属有关局、总公司(企业集团),有关单位:
  为确保今年元旦、春节“两节”和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市政府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了认真部署,分三个阶段组织进行检查。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目前第一、第二阶段检查工作已经结束,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全国和本市人大、政协“两会”即将召开,为做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全市要立即开展第三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检查重点
  1、复查在第一、第二阶段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有关措施的落实情况。
  2、加强“两会”驻地及周边地区的安全检查,保证人大、政协代表和委员的绝对安全,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状况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加大对“两会”驻地及周边地区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和整治力度。
  3、检查建筑、煤矿、化工、交通等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商场(商店)、车站、宾馆(饭店)、影剧院、歌舞厅等人员聚集场所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电、供水、燃气、热力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状况。
  二、有关要求
  1、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力求实效,不走过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当即解决处理,依法予以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2、加强“两会”期间的值班工作,明确责任,坚守岗位,加强巡查。制定完善工作预案,有效处理各类事故和突发情况,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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