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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京药监办[2004]8号)


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各直属单位:
  针对近期我市安全形势严峻,以及春季是各类事故多发季节的特点,为全面做好我局安全工作,确实预防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药品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坚决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领导的重要批示和市委、市政府的紧急安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观念,形成全局上下人人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的局面。
  二、各单位、各部门应于近期认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尤其要对化学药品、易然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电器、电路等用电设备及办公楼装修施工安全进行重点检查,针对事故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
  三、要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不断完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要成立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和一名责任人,将安全工作确实落到实处。
  四、在组织大型活动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预案,严密组织,确实堵塞安全工作漏洞。
  五、市医疗器械检验所、市药品检验所及各分局药品检验所等化学药品、易然易爆物品集中的单位,要制订和完善安全应急预案,重点抓好安全制度、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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