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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取缔地条钢生产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
 关于取缔地条钢生产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03]5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经贸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商局、省环保局、省建设厅、省公安厅《关于取缔地条钢生产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关于取缔地条钢生产情况及下一步工作的意见
    (省经贸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商局、省环保局、
       省建设厅、省公安厅 二00三年七月十六日)

  自2002年9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取缔地条钢生产意见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2〕50号)以来,各市人民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对地条钢生产进行了一段时间的集中打击和取缔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果。
  一、打击取缔地条钢生产情况
  截至目前,全省在巩固前期“关小”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执法检查了340家钢材生产和销售点,对140家生产厂家实施了查处,取缔地条钢生产企业83家,查封地条钢及其制品6000多吨,拆除和捣毁中频炉等地条钢生产设备87台套,另有部分地条钢生产线被查封和待处理。全省除宿州、亳州两市未发现地条钢生产外,其余15个市均存在地条钢生产问题。在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中,马鞍山市共取缔、查处地条钢生产企业28家,查处地条钢、不合格螺纹钢、不合格圆钢等700多吨,没收模具162根,总货值142万元。宣城市取缔地条钢生产企业16家,关停待处理企业13家,关闭地条钢生产能力约20万吨,拆除和捣毁中频炉等地条钢生产设备33台套。黄山市取缔地条钢生产企业7家,捣毁中频炉8台,查封地条钢50余吨。
  他们的做法是:
  1、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多数市制订了取缔地条钢生产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市经贸、质检、工商、环保、公安、乡企、电力等部门及乡镇政府的职责。一些市分管市长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布置任务,落实责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全省质监系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劣质钢材打假工作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劣质钢材专项打假行动。省经贸委向各市经贸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关闭“五小”和淘汰落后工作检查总结的通知》,要求将取缔地条钢生产作为检查的重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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