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信用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完善,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个人失信行为得到有效遏止,全社会讲诚信、守信用的风气逐步形成,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和优化。
三、基本任务
重庆市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构架是:制定一批法规一出台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搭建一个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健全两个系统一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和个人信用评价系统推行一项制度一个人信用激励与惩戒制度;培育一种风气——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
实现这一构架的主要任务是:
(一)制定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法规规章
在国家尚未出台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针对重庆市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按照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制定《重庆市个人信用征信和评级管理办法》、《重庆市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公布管理办法》等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使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建立统一规范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
鉴于重庆实际,各有关部门按照统一格式和标准建立数据库,待条件成熟后,成立独立的第三方征信服务机构,设立覆盖全市多数城镇居民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总库。
(三)建立健全两大信息系统
1.个人信用信息征信系统。以政府有关部门掌握的个人信用信息为基础,分别建立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在条件成熟时,及时整合,构成覆盖全市多数城镇居民的权威性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个人信用数据交换平台。
个人信用信息征信系统由下列两个子系统构成
(1)个人信用信息登记系统。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各司其职的原则登记本部门掌握的个人信用信息。个人信用信息分为个人身份数据、个人金融信用数据和个人社会信用数据等。
A、个人身份数据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住址、居所、学历、婚姻状况、家庭成员状况等。
B、个人金融信用数据主要包括:在各商业银行的个人贷款及偿还记录,个人信用卡透支记录,在商业银行发生的担保等其他信用行为记录。
C、个人社会信用数据主要包括:工作单位、职业变动情况、履行劳动合同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个人纳税情况、个人消费偿付情况等记录。
D、特别记录主要包括:影响个人信用状况的涉及劳动争议仲裁、民事、刑事诉讼、行政处罚以及偷漏税、逃废债、骗保等不良记录。
(2)个人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利用计算机技术和信息网络,建立自助查询系统和档案查询系统。查询方式及内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