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总体目标及主要任务
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目标是:在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全市动员,全民参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实施“青山绿地”工程、“蓝天碧水”工程和“安全放心”工程,集中力量解决城市卫生的薄弱环节和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继续推进落实城管体制改革,促进管理重心向区街下移,实现责、权、利一致,全面提升城市建设与管理水平。我市社会大卫生的各项指标到2004年要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的指标要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的评审验收。结合“到2010年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和“创卫”指标,主要抓好以下6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市政基础建设,完善卫生设施配套。
《广州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和爱卫“十五”规划,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作了安排,各单位要坚决完成好这些建设项目,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大卫生水平奠定基础。在市政基础设施方面,要特别注意抓好几项工作:
1.加快推进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大幅度提高污水处理率。其中,要对市内的沙河涌、猎德涌、东濠涌及大坦沙地区的污水进行截污,石井河、景泰涌、新市涌、黄埔涌及司马涌的截污纳入全年截污工程计划,努力改变河涌脏、臭的问题;加快大坦沙污水处理厂三期、猎德污水处理厂二期、西朗污水处理厂一期和沥滘污水处理厂一期等4个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确保老八区2004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2007年达100%。
2.继续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大力提高我市城市绿化指标。全面实施《广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广州市主干道林带和城市林区建设规划》,在巩固建成区现有绿地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青山绿地”工程,加快规划建绿和拆违建绿,加强主干道林带、城市林区和景观节点建设工作,拓宽铁路沿线和城市交通干道两旁的绿化带,每年平均提高建成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分别为1.44%和0.79%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增加0.47平方米以上,全市在两年内力争新增建成区绿地面积40平方公里以上。
3.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对番禺和花都两个新区城市硬件设施的综合配套。增加资金投入,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建设标准的垃圾卫生填埋场和垃圾分类回收的系统,确保生活垃圾达到无害化、规范化处理。加快垃圾中转压缩站的建设速度,以及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配置。
(二)抓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断提高城市卫生水平。
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必须坚持整治与建设相结合,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相结合。广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首期提出了9大整治任务,重点是治水、治山、治村、治小区。创卫的整治任务要与此相衔接,时间推进上要与此同步,整治效果要符合创卫的指标要求,重点抓好9个方面的整治:
1.整治违章建筑和防盗网。大力推进“拆违”工作,重点清拆新机场周边、国际会展中心周边、铁路沿线、社区及周边违法建筑和天面乱搭建,整治不规范防盗网、招牌广告,2003年底全面完成创建文明城市《任务书》所列的整治任务。
2.治理环境污染。围绕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以及解决流域污染的迫切需要,实施“蓝天碧水”工程,集中解决水与大气污染的问题。加快河涌整治,重点推进4大污水处理厂范围内东濠涌、沙河涌、新市涌等河涌整治。强化重点污染企业治理,狠抓65家工业企业的污染综合治理,促进工业企业的全面达标;以珠江综合整治为重点,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积极落实脱硫措施,全面推进饮食服务业的油烟治理和城市烟尘污染防治,加大机动车辆排气污染整治,消灭公交车辆排放黑烟的现象,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3.整治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改善城中村的垃圾收运,做好其与城区管理的接轨。完善清扫保洁制度,清扫覆盖率达100%,垃圾处理率达100%,内街内巷无卫生死角和四害孳生场所。整治和改造城乡结合部公厕,提高公厕的卫生档次和管理水平。整治城乡结合部废品收购站点卫生,做到废品不占道、不露天堆放,定期药物消杀,无四害孳生。各村道路、小巷基本实现硬底化,村级道路做到净化、绿化、美化。
4.整治居住小区。巩固和提高小区卫生管理水平,清拆“两违”、各类飘蓬、招牌广告,整治防盗网,清理“三线”和“六乱”现象。推进创建绿色社区和文明社区活动,居住小区的治安、卫生、环保、爱卫等项管理达到有关标准。
5.整治建设工地。建筑工地落实封闭施工,工地周边按要求设置围蔽和遮尘土设施。施工场内建筑材料堆放整齐有序,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98%以上。在建工地生活区宿舍、厕所、厨房的设置和管理达到卫生要求,除四害措施落实,四害密度符合国家标准。垃圾及时清运,排水沟渠畅通,做到无卫生死角,无大面积积水。
6.整治肉菜市场卫生。由于历史的原因,广州有相当一批肉菜市场先天条件不足,卫生基础设施粗糙低档,市场内外占道经营现象此消彼长,环境卫生状况不佳,“四害”密度偏高,部分市场经营者对“放心肉”的要求缺乏严格自律。鉴此,要积极推进“安全放心”工程,确保市民吃上放心食品。在有条件的区域,要积极推进肉菜市场改超市的工作,逐步实现肉菜市场超市化。目前难以改为生鲜超市的肉菜市场,要分期分批进行升级改造。各区也要抓点带面,完善肉菜市场配套设施,做好经营、卫生设施的翻新改造,加强卫生管理。为了推进“净菜”上市工作和“安全放心”工程,我市可借鉴福州市的做法,在各肉菜市场设立食品检测台,加强市场自律,规范市场秩序,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7.整治公交、道路站场卫生。对城乡结合部汽车客、货运站场的卫生进行综合整治,改变脏乱差面貌,强化卫生管理措施,提高窗口单位卫生水平。
8.整治近郊采石场。按规划严禁近郊开办采石场。对已关闭的70个采石场全部垦复绿化,2004年上半年之前完成老八区85%采石场的平面垦复绿化任务。
9.理顺除四害组织管理的层级责任。落实政府对公共场所除四害经费的投入,适应城区扩大的需求,充实街道消杀站专业队伍力量。做好日常消杀工作的同时,在四害孳生繁殖高峰期,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除四害统一行动。继续推进公共外环境和住宅小区下水道沙井口除四害防制设施的安装,巩固灭鼠、灭蟑、灭蝇达标成果,确保2003年灭鼠和灭蟑通过省的复查。
(三)着眼为老百姓办实事,切实解决一批社会大卫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1.解决“上厕难”问题。目前我市公厕有800多座,有的已破旧,档次不高,不少的士司机和游客对如厕不便反映强烈。在中心城区要挤地或利用高架桥底新建一批,在城乡结合部添建或改建一批,在难于修建厕所而又急需的区域放置一批有档次的流动厕所,通过协调开放一批沿街单位首层厕所,同时加强对老城区拆迁破损公厕的修复与改建,2003年底确保我市公厕总量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2.解决小型店档饮食卫生缺乏安全感的问题。严格饮食行业卫生许可证的审批和日常检查监督制度,对全市8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饮食店档进行一次普查,规范经营面积和加工流程布局,改善厨房设施和环境卫生状况,落实不占道经营。无证经营的坚决取缔,可能整改的限期整改,缺乏基本条件又难以整改的另谋出路。要通过整顿,提高小型饮食摊档的卫生安全感,维护“食在广州”的良好声誉。9月份前市听取一次汇报,组织检查验收。
3.解决闲置(停建)工地卫生无人管而殃及周边居民的问题。广州现存一批烂尾楼和闲置工地,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工地的卫生处在无人管的状况,环境卫生问题突出,四害孳生严重,殃及周边居民,成为社会卫生之“疮”。依照广州市政府《关于加强闲置地块和停建工地环境整治的通告》(穗府[2003]33号)精神,由市建委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全面实施对闲置(停建)工地的除四害和卫生清理工作。
(四)落实城市管理职能,强化日常卫生工作。
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好区街属地管理、职能管理、社区自治管理等责任,落实依法治城的措施,健全和完善除四害工作的法规、制度和相关措施,落实广州市爱国卫生管理规范。
1.属地管理。区街要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卫生标准,在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要向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宣传市委、市政府的创卫决心和有关工作要求,组织本辖区创卫工作自查,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重点难点问题,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督查,掌握重点行业的创卫动态。中央、省驻穗单位和驻军要自觉接受区街的管理,督促下属单位和物业管理部门落实创卫工作措施,使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2.职能管理。各职能单位要结合职能特点,有计划地开展创卫活动,对照标准开展自查。有行业管理职责的单位要落实行业管理,特别是对建设工地、市场、窗口单位等重要部位要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的相关指标。
3.基层管理。各基层单位要抓好卫生专业队伍的建设,明确卫生责任,落实卫生管理制度。要协调解决好本单位的难点问题,要自觉服务和保障全市创卫大局,不推诿、不上交矛盾,不拖全市后腿。新成立街道要按照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尽快健全和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社会大卫生管理水平,缩小与老城区的差距。
4.依法治城。逐步建立健全城市卫生管理法规,充分发挥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的作用,加大综合执法力度。
(五)开展卫生城区创建活动,力争2004上半年各区基本达标。
为了推动创卫目标的实现,使我市的创建工作形成市、区责任共担,工作联动,成果同享的良好局面,参照《广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规划纲要》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制定《广州市创建卫生城区工作方案》。以区为单位,分期分批开展卫生城区创建活动。各区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确定目标,分解任务,抓好落实。市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检查,做好分类指导,抓出成效,力争2004年4月前各区基本达到卫生城区水平(具体按《创建卫生城区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六)完善创卫相关资料,全面展示创卫成果。
做好创卫资料工作,是创建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国家创卫检查考核必检项目之一。各系统创卫资料完善与否,能够直观地反映出城市创建工作过程以及日常管理工作的概况。各系统、各部门要重视创卫资料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要结合部门的档案管理,提高创卫资料质量档次。创卫资料主要包括4大类:
第一类:市人民政府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的规划、方案以及调研、考核材料和汇报材料。
第二类: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9大项目的创建情况和专题汇报材料,由各相应职能单位负责落实。
第三类:各级政府、居委会要收集和建档备查的“创卫”基础资料。区和街道要有近3年创卫计划、方案、总结、简报以及相关本底资料等。
第四类:各职能部门和市直各系统开展创建活动的资料,主要从行业管理的角度反映创卫工作情况。要有近3年的计划、总结、自查以及日常管理的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