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大力支持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意见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3日)宣布失效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
 大力支持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3]90号 2003年8月28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地行政公署,省直各部门:
  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大力支持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大力支持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的意见
           (省农业综合开发办 二00三年六月十八日)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大力支持优势农产品生产的若干意见》(国农办[2003]1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省委发[2002]52号)精神,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区位优势,大力扶持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现就全省农业综合开发支持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支持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的重要意义
  特色优势农产品是指在独特的资源条件区域内生产的具有特殊品质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农业综合开发支持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是进一步发挥我省比较优势,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大步骤和农业增长方式的重大变革。大力支持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有利于增强特色优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直接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进程。近年来,我省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生产基地不断扩大,龙头企业逐渐形成,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得以应用,区域化、专业化生产初步形成,综合生产能力、加工贮运能力和产品质量都有了大幅度提高。但是,我省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水平总体上还比较低,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未能充分发挥,生产规模小,产业链条短,加工和营销服务滞后,产品科技含量不高,标准化、安全化生产意识不强,产品竞争能力和效益亟待提高。随着我国加入WTO,尽快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显得越来越重要。对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有足够的认识,要抓住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良好机遇,把大力支持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步伐,务求取得实效。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