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引进国(境)外和省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鼓励国(境)外组织和个人依照我国法律同省内职业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合作举办高水平的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
9、深化职业学校招生制度改革。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规模由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培养能力自主确定。允许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允许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在校学习一年至一年半专业技术课,取得相应学历。允许国家级、省部级重点职业学校跨省、区招生。允许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普通高中各年级愿意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实行灵活的学制。
三、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10、创新职业教育教学模式。要适应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以及就业市场的变化,改造和调整现有专业,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根据全省“十五”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统筹规划,调整职业教育的专业结构,加强与我省产业结构和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围绕我省经济发展战略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增设一批新型专业和短缺专业,拓宽专业面向,逐步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
1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加强职业道德、文化基础、职业能力和身心健康教育,加强实践性教学,提高受教育者的职业能力。各级各类职业学校要以职业技能培养为特色,把教学活动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及技术开发紧密结合起来,把职业能力培养与职业道德培养紧密结合起来,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专业技术、敬业精神和严谨求实的作风。职业学校要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共建与合作,利用其设施、设备等条件开展实践教学。职业学校相对集中的地区应建设一批可共享的实验和训练基地。
12、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各地要从本地、校实际和社会需求出发,制定职业学校信息技术教育规划。本着适度超前的原则,分步实施,加快发展,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加快校园网建设。“十五”期间,全省职业学校基本建成校园网,大部分学校实现宽带接入互联网。全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全部开设信息技术课。
13、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实行灵活的办学模式和学习制度。职业学校要实行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全日制与部分时间制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远程教育培训与面授相结合,努力将学校办成面向社会的、开放的、多功能的教育和培训中心。要根据不同专业、不同教育培训项目和学习者的实际需要,实行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为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