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组职责
(一)综合组:由各级政府及其卫生、财政等部门组成。负责制定省非典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并负责协调和落实工作,制定和修订全省防治非典工作预案,负责重要会议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负责有关文件、报告、讲话稿、上报信息、会议纪要、每日动态和简报的起草、审核、印发工作,以及文电的及时、有效运转,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根据防治工作的需要,协调、落实防治非典工作经费,办公设备、用品的购置和办公经费的管理使用,安排人员值班,提供后勤服务,保证办公室工作正常进行;协调、支持其它各组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防治组:由卫生、交通、建设、旅游、铁路、民航、出入境检验检疫、驻军等部门组成。负责指导全省各市(州、地)非典防治措施的制定、疫情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出现重大疫情时,提出预防控制措施和政策建议,防止疫情扩散;拟定临床工作预案要求,协调和合理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制定非典临床诊疗技术规范、隔离防护原则和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的技术要求,组织各地临床专家不断总结、交流临床工作经验,完善相关技术文件,提高医疗救治质量,负责建立健全疫情监测网络,指导全省加强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追踪调查工作,制定和修订非典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疫点疫区的强制隔离标准和规范,负责指导医护、疾控、卫生监督和防治非典一线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负责各市(州、地)非典疫情的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等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督促全省客运汽车、铁路客车和民航飞机等重点部位和流动人口的卫生检疫,以及检疫站、留验站的设置工作;负责非典防治工作重要环节的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培训全省非典疫情处理、临床救治、卫生监督等专业技术师资队伍,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宣传组:由宣传、卫生部门组成。负责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全面健康教育,报道防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统一向社会发布全省非典疫情和防治工作信息;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管理,严明新闻纪律,审核有关防治非典的宣传和新闻稿件,掌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各有关部门与新闻媒体之间的协调和联络;负责有关宣传资料的编印、发放,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市场监管和药品保障组:由经贸、工商、物价、药监、质监、医药部门组成。负责落实防治工作所需药品及相关物品,协同有关部门制定药品及相关物品的供给计划和方案,共同做好采购、调配和管理工作,做好防治非典药品生产、储备和市场供应工作,密切跟踪临床用药品种和数量变化动态,加强对相关药品市场需求的检测分析,制定紧缺应对药品的工作预案,为非典防治工作提供医疗物资保障,加大市场监督力度,协调督促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和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确保市场流通领域的正常秩序,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社会治安组:由公安、武警部门组成。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打击趁机造谣惑众等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的不法行为,为防治非典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指导各级公安机关在防治非典工作中强化各地治安管理工作,根据需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重点人群及重点区域的隔离,以及隔离区内除医疗以外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隔离措施的有效实施,负责疫区局部交通布控、管制、限制车辆和人员流动,配合医疗卫生部门,维持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