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3日)废止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
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3]88号 2003年8月27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地行政公署,省政府各部门,甘肃矿区:
为了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和全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我省土地市场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省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从今年开始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土地市场发育和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土地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土地市场秩序有所好转。但是,土地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土地市场管理不健全,市场机制发挥不充分,整顿工作进展不平衡,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基本国策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为此,各地要在认真检查总结前一阶段治理整顿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以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为重点,全面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我省土地市场健康发展。
一、充分认识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特别是各类园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土地市场的混乱和失控已成为我国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整顿土地市场是治理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必须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保护耕地的关系,切实落实土地基本国策,维护土地国有资产的严肃性,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保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大力推进土地市场秩序的治理整顿工作。
二、突出重点,集中清理整顿各类园区。各地要把治理整顿各类园区特别是违规设立的各类园区作为当前治理整顿工作的重点。对已经设立的各类园区的数量、面积、种类、批准设立依据、土地开发利用情况,以及招商引资项目规模、国内生产总值、现有优惠政策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着重检查园区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和土地供应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对违规设立的园区,该撤消的坚决撤消。对脱离实际、违反规划、盲目圈占土地的园区,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土地总体规划,重新核定范围或清退违规圈占的土地。国家级开发区确需扩建的,须报国务院审批。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各种政策、制度、措施,要坚决纠正和撤消。清理查处园区用地未批先用、非法占用、违法交易行为。通过治理整顿,把园区土地一律纳入政府的统一规范管理,促进各类园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