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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意见
 (甘政发[2003]78号 2003年9月15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地行政公署,省政府各部门:
  《国务院关于克服非典型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意见》(国发[2003]16号)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分析了今年3月份以来非典型肺炎疫情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形成的冲击以及对今年农民增收产生的不利影响,提出了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具体意见,对于做好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实现今年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是当前各地、各有关部门的首要任务。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经济建设,农村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3月份以来的非典型肺炎疫情虽然没有改变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态势,但对增加农民收入产生了不利影响。农产品供大于求,价格下跌,增产不增收的矛盾仍然存在。农畜产品流通不畅,销售受阻,农民务工收入增长缓慢。部分地方发生的暴洪、蝗灾、动物疫病等灾害,也加大了增加农民收入的难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中心任务,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大力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努力做好增加农民收入的各项工作。
  一、加大农产品促销工作力度,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要全面落实搞活农产品流通的各项政策,大力开展农产品促销工作,建立健全农产品流通营销体,系。要把工作重点放到抓流通、促销售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帮助广大农户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要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和管理,切实发挥龙头企业、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各种专业合作组织和经纪人的作用,支持他们扩大销售业务,帮助他们解决农产品流通中的困难。粮食、供销等部门要做好农产品的收购工作,金融部门要为流通企业搞好服务,及时解决流动资金问题,铁路、公路运输等部门要进一步疏通农产品运销的“绿色通道”,清理和取消农产品流通中的不合理收费,农牧等部门要为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和各项促销服务。
  二、加强农民外出务工指导和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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