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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三、明确奋斗目标,抓住开发重点
  (一)奋斗目标。我区扶贫开发总的奋斗目标是:到2010年,贫困村稳定收入的产业基本形成,贫困农户经济收入显著提高,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贫困村面貌明显改变,为实现脱贫奔小康打下坚实的基础。
  具体目标是:从现在起到2010年,全区贫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略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到2010年,全面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稳定解决温饱的人口达90%以上;全区贫困村有70%以上的村委会所在地通四级以上公路;20户以上的自然屯有90%以上通村级道路;全面解决人畜饮水困难,70%以上的农户饮上安全卫生水,90%以上的农户用上电,人均有0.5亩以上的稳产高产基本农田,比较优势产业基本形成并覆盖贫困农户,30%以上的农户建有并正常使用沼气池,社会服务和生态环境条件明显改善。
  (二)重点对象和重点区域。把尚未解决温饱的农村贫困人口作为扶贫开发的首要扶持对象,全面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同时,继续帮助初步解决温饱问题的农村贫困人口增加收入,巩固扶贫成果。此外,还要重视做好对残疾人和非贫困村的贫困户的扶持工作。
  把贫困人口集中的大石山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的2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4060个贫困村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全力抓好贫困村的综合治理。
  (三)重点开发的内容。推进产业化扶贫,打好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的基础。要因地制宜,立足当地农业资源优势,选择具有一定区域规模、产业基础较好、市场前景广阔的比较优势产品和产业进行重点开发,并将项目品种、发展规模、年度计划、实施地点落实到贫困村和农户。要大力推进贫困地区产业化经营,围绕优势产业开发,认真抓好优良种苗基地、种养示范基地建设。要大力扶持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的扶贫龙头企业、农民经纪人、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特别要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实力强、能长久带动贫困农户种养业的扶贫龙头企业,构建农民进入市场的桥梁,实现千家万户的生产同大市场的对接,使贫困农户在产业开发和产业化经营中真正得到实惠。在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的同时,要重视组织劳务输出,稳步推进小额信贷扶贫,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短平快项目,做到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稳定增加收入,不断增强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防止返贫,实现可持续发展。
  提升基础设施档次,打好贫困地区发展的基础。要抓好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县乡公路建设,实现县通二级公路,乡镇基本通柏油路。要加快贫困村通村委会四级公路建设和人口较多的屯和商品生产基地的村级道路建设;进一步解决和改善群众的饮水条件,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建设地头水柜和小水库、小山塘等小型水利设施,增强贫困地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大贫困地区水电资源开发力度,努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用电条件,要在实现村村通电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抓好屯一级通电工程的建设;要大力加强贫困地区的通讯、信息设施的建设,继续实施贫困村通电话工程,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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