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3~2005年预期目标:畜牧业产值达到390亿元,年增长15.7%,占农业总产值的42%。农民人均牧业纯收入达到650元,年均增长17.3%,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奶牛存栏达到145万头,年均增长15.8%。鲜奶、肉类和禽蛋产量分别达到430万吨、260万吨和100万吨,年均增长分别为21.6%、11%和5.7%。畜产品加工业实现销售收入260亿元,实现税金16亿元,年均增长分别为25.4%和26%。
(二)2006~2010年预期目标:畜牧业产值达到900亿元,年增长18.2%,占农业总产值的60%。农民人均牧业纯收入达到1650元,年均增长20.5%,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奶牛存栏达到320万头,年均增长17.2%。鲜奶、肉类、禽蛋产量分别达到1200万吨、500万吨和160万吨,年均增长分别为22.8%、14%和9%。畜产品加工业实现销售收入750亿元,实现税金45亿元,年均增长分别为23.6%和23%。
(三)2011~2020年远景目标:畜牧业产值达到1590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70%;畜产品总产量达到3420万吨;农民人均牧业纯收入达到4000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
三、区域布局与建设重点
畜牧业发展布局要突出四个战略重点:把粮食主产区同时建成畜产品主产区;把牧区、半牧区和畜牧业基础较好地区的畜牧产业提升到新的层次;把畜牧业作为资源型城市发展接续产业的重点之一;把发展畜牧业作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
围绕上述战略重点,根据我省的资源状况、基础条件、市场潜力等因素,确定奶牛、肉牛、生猪为主导品种,积极发展肉羊、蛋禽、肉禽、绒山羊、水产养殖和特种养殖品种。松嫩平原以奶牛、生猪为重点;东部山区、半山区以肉牛、肉羊为重点;三江平原以肉羊、大鹅为重点;大、小兴安岭以毛皮动物特种养殖为重点。按照产业布局的要求,发挥区域优势,建设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形成特色优势明显、布局相对合理、有市场竞争能力的产业带、产业群。重点要加强以下八个方面的建设:
(一)龙头企业建设。
加快畜产品加工企业建设,增强牵动能力,提高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一是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按照产业发展需求,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标准高、规模大和市场开拓、产品开发、基地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加快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选择实力强、品牌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大的企业,通过品牌整合、并购、重组或强强联合等方式组建企业集团,积极构建集团的规模优势、管理优势、品牌优势和市场优势,提高企业竞争力。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积极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到我省落户,形成一批特色突出、科技含量较高的名牌产品占领市场。二是加快龙头企业技术改造步伐。龙头企业要紧跟国际市场,瞄准世界技术前沿,适时研发或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加快发展。积极采用国际标准,获得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三是加强龙头企业与基地的利益对接。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向养殖户提供贷款担保、技术服务、原料供应以及出资建设基础设施等措施反哺养殖业。引导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建立契约机制,加强双方的利益对接,形成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紧密合作关系。引导和规范企业按市场规则进行公平、有序的竞争,防止损害企业和养殖户的利益。实施畜产品加工能力扩增工程。到2005年,鲜奶加工能力达到450万吨,净增200万吨;生猪、肉牛、肉羊屠宰加工能力分别达到120万吨、7万吨和5万吨,肉鸡、鹅屠宰加工能力达到29万吨和12万吨。年销售收入1-1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10户,10亿元以上的10户。到2010年,鲜奶加工能力达到1300万吨,生猪、肉牛、肉羊屠宰加工能力分别达到170万吨、60万吨和20万吨,肉鸡、鹅屠宰加工能力达到40万吨和35万吨。年销售收入1-10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20户,10-20亿元的15户,20-30亿元的15户,30亿元以上的5户。到2020年,龙头企业加工能力、竞争力进一步增强,成为拉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