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3月23日,实施日期:2011年3月23日)废止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黑龙江省畜牧业发展规划(2003-2020年)的通知
(黑政发[2003]84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畜牧业发展规划(2003—2020年)》已经省政府第22次省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03年12月10日
黑龙江省畜牧业发展规划(2003—2020年)
为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种植业和畜牧业的主辅换位,把畜牧业建设成为我省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工作会议总体要求,以提高畜牧业产业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突出优势品种,突出产业化经营,突出绿色特色品牌,突出可持续发展,走布局区域化、生产规模化、经营集约化、加工系列化、品质标准化之路,建设无规定疫病省,确保畜牧业安全,努力加快建设畜牧主导产业的进程。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引导,龙头牵动的原则。积极抢占国内市场,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满足市场多层次的需求。加快龙头企业建设,创造名牌产品,增强牵动能力。引导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在生产、经营各环节实现利益对接,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社会化大生产统一起来,不断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
2.坚持突出重点,区域推进的原则。根据资源特点、产业结构、发展基础,确定各地主导品种,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的畜产品生产基地,形成优势产业突出,区域重点推进的发展格局。
3.坚持科技支撑,突出效益的原则。依托科技和人才,通过科技创新和先进技术的研发、集成、应用,提高产品质量和产业素质,增强竞争能力,实现产业的快速升级和效益的不断增长。
4.坚持完善体系,安全发展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市场信息、疫病防治、质量监测、社会化服务等体系,规避市场和疫病风险,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
5.坚持多元投入,重点扶持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畜牧业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积极引导和鼓励国内外金融组织、外商资金、民间资金向畜牧业投放,通过多元化资金投入,为产业发展提供保障。
二、发展目标
实施“三步走”战略。第一步,到2005年,畜产品总量、畜牧业产值在2000年基础上实现翻一番;第二步,到2010年,畜产品总量、畜牧业产值实现翻两番,把畜牧业建设成为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综合生产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第三步,到2020年,畜产品总量、畜牧业产值实现翻三番,达到“三分天下有其二”的目标,畜牧业基本实现现代化,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