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急物资储备由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由各级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办公室调配。
3.应急物资根据其有效期进行更换,保持所有应急物资随时处于有效状态。
4.应急物资仅用于控制和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不得挪用。
附件3: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控制预备队
一、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组成
1.兽医专业人员:包括兽医行政官员、临床诊断技术人员、动物免疫人员、动物检疫人员、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动物疫病检验化验人员。
2.消毒、扑杀处理辅助人员。
3.公安人员。
4.卫生防疫人员。
5.其他方面人员。
二、任务
按照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具体实施有关疫情处理工作。
三、培训
预备队组成后,应当对队员进行系统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动物疫病知识。包括:流行病学、临床症状、病理变化、检疫、检验要点等。
2.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病的知识。包括:
(1)病料采集及送检,免疫注射、消毒、疫情监测等技术知识。
(2)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划分和管理。
(3)隔离、封锁、扑杀及无害化处理。
(4)动物防疫法律、法规。
(5)监督检查站的设立与工作开展。
(6)其他。
3.个人防护知识。
4.治安与环境保护。
5.工作协调、配合要求。
6.其他。
附件4: 郑州市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报告办法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发生或疑似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接报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立即报告同级指挥部和上一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
二、疫情报告形式:实行日报、快报、旬报、月报和年报制度。其中日报每日上午10时前报送,月报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的疫情,年报每年元月10日前。具体报表式样、报送方式按照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建立疫情报告岗位责任制。各县(市)、区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办公室都要确定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疫情报告工作,固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上报。要建立疫情报告岗位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对于违反规定,耽误工作者,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