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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行政运行体制和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

  (三)清理行政许可收费。行政许可法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也不得收费。目前,我市还有不少许可项目实行收费,对此要与清理行政许可规定和行政许可主体工作相结合,一并予以清理。
  (四)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制度。行政许可法规定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制度,经法定程序,一个行政机关可以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按照这一规定,对清理后仍需保留的行政许可,进行研究论证后,提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实施方案,报请批准后,积极稳妥地推进。
  (五)严格规范清理后保留的行政许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将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集中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实行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实行“一门受理、联合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的“一条龙”服务,从根本上解决办事效率低、服务意识弱、服务质量差等问题。
  (六)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行政许可法强化了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明确了相关责任。要在清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对行政许可进行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有关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制度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许可的申诉、检举制度和行政许可统计制度,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
  (七)构架高效的政府运转体系。按照市场经济对政府职能转变和建立“廉洁、勤政、高效、务实”政府的要求,撤销、裁减、合并那些机构臃肿、职能交叉的部门、机构,达到合理配置行政权力,减少人员编制,提高行政效能的目标,形成开放、创新、高效的行政运行体制和机制。
  三、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
  创新行政运行体制和机制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性强,为此,市政府确定成立市行政运行体制和机制创新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并从市监察局、法制办、人事局、编办、体改办、物价局、财政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班子,集中力量和时间,集中办公,专题研究,分头实施。工作班子要本着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按照调查摸底、审查认定、依法规范公布、建立创新运行机制等几个阶段,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行政运行体制和机制创新工作的稳步推进。清理工作原则上明年3月底前完成,最终清理结果在明年7月前向社会公布。整项工作明年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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