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选点、布局工作要简化手续,简化程序,现场选址,现场定址。省辖市选址方案要在10月30日前报省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徽日报报业集团)。
7.徽风报刊亭的设计,要充分考虑到城市亮化美化的需要,在总体风格统一的前提下,要因地制宜多样化。在城区主次干道两侧放置的报刊亭宽度不得超过1.4米,占地面积不得大于4平方米。
三、严格用工要求,灵活开展经营
8.徽风报刊亭项目按组织起来就业的要求,主要由下岗失业人员经营,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组织推荐。被推荐人员必须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项目实施法人主体(安徽徽风报刊营销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徽风公司”)免费培训后,择优就近上岗,优先录用“4050”人员,双方签订的用工合同不低于1年。
9.城市中心区干道两侧的徽风报刊亭必须以报刊连锁经营为主业;中心区以外、辅次干道和居民小区可补充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服务。徽风报刊亭经营者要守法规范经营,努力使徽风报刊亭成为扩大就业的安民亭,传播知识的文化亭,文明创建的宣传亭,维护治安的安全亭。
四、徽风报刊亭项目建设保障措施
10.在徽风报刊亭建设中,各地建设、交通、市容、公安等部门和街道、居委会,要在当地项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积极支持,主动配合。
11.在徽风报刊亭接电方面,电力、交通、市政等部门要通力协作,保障及时通电。
1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2〕49号)等文件精神,新闻出版、工商部门要在证照办理方面等提供方便,特事特办,并按有关政策减免证照等相关费用;财政、地税部门要根据徽风公司在全省连锁经营的实际,实行徽风公司集中统一纳税,其中地方各税统一在省地税局直属局交纳。
1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精神,经财政、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核实,给予下岗失业人员经营的徽风报刊亭相应税、费减免。
1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银发〔2002〕394号),有关商业银行可向徽风报刊亭再就业人员发放小额贴息贷款,有关部门要简化手续,以市、县为单位,集中统一办理,徽风公司作为反担保人。
15.对组织起来就业的“4050”人员,省按以奖代补形式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