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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认真做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前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
 认真做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前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2004]15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公安局《关于认真做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前期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量大面宽,技术要求高,涉及社会管理的各方面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领导,落实办事机构,确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顺利进行。

                         二00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关于认真做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前期工作的意见
           (市公安局 二00四年一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法》)已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工作也将随之展开,为保证《居民身份证法》顺利实施和二代证换发工作顺利进行,现就认真做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前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健全办事机构
  换发二代证,工作量大,持续时间长,技术难度高,涉及范围广,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多,必须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工作。为加强对全市换发二代证的领导,市政府已于2002年12月5日成立了重庆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导小组,各区县(自治县、市)也应建立和健全相应办事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制订工作方案,认真贯彻实施《居民身份证法》,积极组织开展好换发二代证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有计划分步骤,抓好人口信息系统升级改造
  二代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具有机读视读功能,在信息采集、存储、传输、制证和管理等各个环节均需依托人口信息系统和公安计算机专网。由于技术含量和证件内容的增加,引发了对人口信息系统新的需求。我市人口信息系统是按派出所为基础,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分局)为实体,市公安局为中心的三级模式运行,多年使用已造成多数地区的系统硬件设施老化,无论是在系统硬件档次上还是软件功能上,都不能适应换发二代证工作的要求。一是存储容量需要扩充,二代证的彩色照片的存储容量是一代证黑白照片容量的10倍左右;二是系统模式应提升为“数据二级存放,三级运行”,即在市公安局、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分局)集中存储数据,派出所在公安宽带专网上实行网上办公,这样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分局)人口信息系统的软硬件就必须全面升级。因此,各区县(自治县、市)公安局(分局)要以换发二代证为契机,按照公安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总体框架》对人口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其中,主城九区务必在2004年底前完成人口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其他区县(自治县、市)要在2005年底前完成人口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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