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快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体系
完善的法规规章体系是长效管理的基本前提,要以《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为基础,加快制定和修改相关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制定《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管理规定》、《北京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和交付使用管理办法》,抓紧修订《
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北京市张挂标语张贴宣传品管理规定》和《
北京市城市市政排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
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制定、修订与《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相配套的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业规划、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定额和设置标准、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的范围、市容环境卫生责任考评制度、夜景照明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九、加强宣传教育,扩大群众参与程度
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高度重视对居民的法制教育和公共道德教育,坚持管理、教育同时抓,进一步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通过在全市广泛开展“做健康文明北京人”活动,弘扬民族精神,加强道德建设,普及科学知识,革除不良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进京列车、长途客运站和机场广播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借助市民文明学校、“文化大院”等活动阵地和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在中小学开展城市环境卫生专题教育,从小培养学生热爱首都、保护环境的意识。
要在全市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将环境卫生管理内容纳入创建范围,制定并完善相关办法,评选无违章建设街道、环境优美乡镇、环境卫生达标社区、绿色住宅小区、环境卫生先进村等,形成植根于基层的竞争激励机制,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