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各级、各部门要把绿化宣传工作作为所有造林绿化工作的第一道工序,要突出重点,讲求方法,把提高全民绿化意识教育与公民道德建设和普法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对青少年绿化和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及相关知识的教育力度,从小培养他们的绿化意识和生态环境忧患意识。要特别注意通过树立绿化先进典型的方式,调动群众植树、护绿积极性。2004年,全市要开展一次广泛深入的“绿化劳动模范”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劳动模范要给予奖励。
各部门要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建设条例》以及《
郑州市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等绿化方面法律知识的宣传,新闻媒体要加大对造林绿化方面大要案查处情况的报道,使群众了解国家在绿化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形成执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为我市的义务植树及造林绿化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县(市)、区要利用群众集会活动等各种机会,组织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首先是加强政府目标管理。造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根本在认识,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造林绿化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造林绿化年度目标管理,强化措施,层层落实植树任务,对未能按时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分县(市)区、分部门巡回检查、督导,对完成任务好的,及时给予奖励;对未完成任务弄虚作假走过场的,给予批评。造林结束后,要进行全市大检查,分县(市)、区排出名次,并在市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
强化管理的第二个方面是加强森林、绿地资源的管理。林业、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和林业公安机关要强化依法治林、依法治绿,加强森林、绿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侵占城市绿地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实行挂牌督办,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林火监测和综合治理力度,提高防扑火能力,不断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三)活化投入机制,增强绿化建设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