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强化水利工程目标管理。全面推行水利工程目标管理,严格考核标准,加强考核评定,规范管理,提高水平,确保工程完好运用。
(四)积极推行管养分离
水管单位要逐步实行管养分离,精简管理机构,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成本。管养分离改革可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在水管单位内部实行管理和维修养护机构、人员、经费分离,维修养护实行内部合同管理,企业化运作;第二步,将维修养护部门转为企业,与水管单位分离,但仍以承担原单位的维修养护任务为主;第三步,将维修养护业务从所属水管单位彻底剥离出来,独立或联合组建专业维修养护企业。在水管体制改革中,各水管单位都要迈出管养分离的第一步,有条件的可以一步到位,彻底分离。
为确保水利工程管养分离的顺利实施,各级财政部门应保证经核定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足额到位;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努力创造条件,培育维修养护市场主体,规范维修养护市场秩序。
(五)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强化计收管理
1、逐步理顺水价。水利工程供水水费为经营性收费,供水价格要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核定,对农业用水和非农业用水要区别对待,分类定价。水价实行政府定价,制定《湖北省水利工程水价管理办法》。农业用水水价按补偿供水成本的原则核定,不计利润;非农业用水价格在补偿供水成本、费用、计提合理利润的基础上确定。水利工程水价应依据水资源状况、供水成本及市场供求变化适时调整。
2、强化计收管理。水利工程农业灌溉水费,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多受益多负担的原则,由供水单位直接向用水户收取。建立农业供水水费公示制度,实行用水量、水价、水费“三公开”,提高水费收取工作的透明度。积极推广“供水单位+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管理模式,改进收费办法,减少收费环节,提高缴费率。要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逐步推广计量水价和终端水价。水利工程非农业用水必须安装计量设施,无计量设施的要限期安装。用水户要提高法制观念和商品水意识,依法交纳水费。大力推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供水单位与用水户要通过签订供水合同,规范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各级各有关职能部门和用水户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供水单位降低供水成本。
水利工程农业排涝属公益性事业,其排涝费用由同级财政补助、受益农户适当负担水费,并逐步加大财政补助,直至取消受益农户的排涝水费负担。
(六)规范财政支付范围和方式,严格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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