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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打私办关于湖北省打击走私专项斗争方案的通知

  2、开展打击加工贸易渠道走私的专项斗争,重点查缉高报单耗、擅自内销、结转飞料、假出口等违法行为。针对橡胶行业较为普遍的高报单耗问题,以及电子产品、化工染料等商品香港与内地贸易差较大且加工贸易内销价格偏低的情况,组织以打击加工贸易走私为重点的专项斗争。
  3、开展打击以交换贸易方式伺机进行走私的专项斗争。针对走私分子为逃避海关对价格瞒骗走私的打击,以及国家实行反倾销调查或最终保障措施,变换贸易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国家税收的违法行为,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开展专项斗争。
  4、开展减免税货物和免税品专项稽查行动,重点打击在海关监管期限内擅自内销、转让、挪用国家减免税货物、利用假合资方式非法享受国家减免税待遇的走私违法活动。选择进口和使用价值大、涉税高、易移动的减免税货物,以及利用免税店擅自倒卖、挪用免税品和瞒骗核销等违法行为,开展减免税货物和免税品专项稽查,达到打击一个、威慑一线、查办一个、规范一片的效果。
  5、开展打击非涉税物品走私的专项斗争,严加查缉影响国家稳定和社会安定的毒品、淫秽物品、反动宣传品等走私活动,御“黑、黄、灰”物品于国门之外。
  6、开展查缉国内市场私货营销的专项斗争。工商等部门要适时组织对私货比较集中的各类市场进行监控、清查和整治,大力查处走私、贩私和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行为。特别要加强对走私进口商品集散地的检查,对发现涉嫌走私的进口商品,要顺藤摸瓜、查找源头,进行有效打击。
  (二)大力整顿进出口秩序,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努力推动反走私综合治理。
  1、建立和完善进出口企业信用制度。海关、工商等部门要结合我省实际实施企业信用管理,联合建立进出口企业信用档案,对企业进出口活动实施全程监控,积极推进企业“红、黑名单”管理。对诚信守法、进出口行为规范的企业,列入红名单,给予便利措施;对发生走私违法、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实施重点监控。从源头上治理走私违法活动。加强企业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提高企业信用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引导企业实行自律。
  2、加强报关市场管理和整治。健全和完善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日常管理制度,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行为规范力度。对企业出租、出借、转让报关权,企业借权、越权、非法代理报关,报关员无证报关以及参与走私违法活动的,要严肃查处,净化报关市场,形成良好的报关环境。
  3、打击外汇黑市交易和“洗钱”活动,切断走私活动“资金链”。坚决打击那些为走私活动提供资金便利的“地下钱庄”,加大对外资、合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之间的业务、资金往来情况的稽查力度,对跨境资金流动要实行全过程监控,切断非法资金流通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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