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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对外劳务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等部门关于
 清理整顿对外劳务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3]112号 2003年11月4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外经贸厅、劳动厅、公安厅、工商局、外办《关于清理整顿对外劳务市场的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清理整顿对外劳务市场的工作方案
          (省外经贸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公安厅、
           省工商局、省外办 二00三年十一月)

  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劳务(含外经贸部门主管的外派劳务和劳动保障部门主管的境外就业,下同)市场管理,有效遏制我省对外劳务纠纷增多的势头,集中清理整顿我省对外劳务市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照“保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取缔非法,打击犯罪”的原则,全面清理整顿我省对外劳务市场,打击和取缔非法对外劳务经营活动,规范对外劳务经营行为,减少对外劳务纠纷,切实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和对外劳务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省外经贸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外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省清理整顿对外劳务市场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清理整顿工作的部署、检查和指导工作。省清理整顿对外劳务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外经贸厅,由小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各地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措施要求
  全省清理整顿工作的时间为2003年11月中旬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11月20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11月21日至12月15日为调查摸底阶段,12月16日至12月底为清理整顿阶段。
  (一)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监督和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宣传。向社会公布有外派劳务合作经营资质和有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资质的公司或机构,向群众宣传正规的对外劳务渠道,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清理整顿行动,检举揭发非法对外劳务经营行为。对查处的非法对外劳务典型案例要进行公开曝光,公布查处结果。各级外经贸、劳动保障、公安、工商等部门都要公布举报电话,为清理整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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