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苏南地区乡镇达到50%以上,苏中地区乡镇达到40%以上,苏北地区乡镇达到30%以上。
七、排水管网服务人口比例超过70%,且雨污分流。
八、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平方米以上。
九、建成区主要道路两旁绿化率达到95%以上。
十、清洁能源普及率达到60%以上。
十一、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达到环境规划要求。
十二、建成区空气环境质量基本达到环境规划要求。
十三、生活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
十四、森林覆盖率,山区乡镇达到70%以上,丘陵地区乡镇达到40%以上,平原地区乡镇达到10%以上。
十五、农田林网化率达到70%以上。
十六、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70%以上。
十七、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达到农田面积的50%以上。
十八、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十九、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75%以上。
二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且禁烧区内无秸杆露天焚烧现象。
附件2: 江苏省生态村考核标准
一、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5%以上。
二、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绿化覆盖率。村庄绿化率,苏南地区村庄达到20%以上,苏北地区的村庄达到30%以上。宜林荒山荒地绿化率达到90%以上。江海河湖堤岸和沟渠路边绿化率达到85%以上。农田林网化率达到75%以上。